支票輪(Cheque Kiting)事件和華資銀行大“執位”

海託支票輪(Cheque Kiting)事件和華資銀行大“執位” 在 80 年代發生問題的“問題銀行”,恒隆是第一間, 海外信托是最大的 一間. 海外信托銀行成立于1956年,由來自大馬的富商張明添牽頭,邀請香港銀行家曹耀等港商組成.該行于1972年上市. 1976 年,在灣仔興建 30 層高的總行大厦.到 70 年代未,員工過千,資産近30億港元.到被港府接管前,該行控有工商銀行,大捷財務公司,共擁有43間本地分行,8間海外分行.1982年3月,張明添逝世,家族外的黃長贊接任董事長,其子張承忠繼任常務董事長.在張明添逝世前,海托銀行高 層就頻頻作調整.這不外乎是兩大原因,一是經營出了問題,二是確保張氏家族穩坐海托江山.. 海托的問題于1985年6月6日暴露.是日,港府財政司突然發表聲明宣布海托銀行無法償還債務,停業兩天.銀行監理專員亦發表聲明,事件不會波及其他銀行,港府已采取相應措施. 當晚,警方在機場扣留數名携帶百萬巨款,欲逃離香港的海托高層人士,包括張明添之妻,代董事長吳嬋蕊以及其子張承忠(常務董事長)等人. 翌日,恒生指數暴跌87點,跌幅之大,可見海托事件影響之甚,業界稱其爲“海托震蕩.據傳媒報道,導致事件的直接原因是1981—1982 年間,海托一筆數億元 貸款的壞帳.這些年來,海托高層人員頻頻調動,流失挪用的資金近40億港元.可見海托的管理在曹耀和張明添去世不久已呈現混亂,同時也暴露了銀行監理機構的疏漏.亡羊補牢,防患于未然,港府針對新冒出的問題,再次修訂銀行條例,加强監理工作. 事件的起因 1979年,多明尼加財務公司主席葉樁齡與海外信托銀行高層達成協議,將其財務公司收到的美元支票售予海託,而銀行高層容許該商人以支票輪(Cheque Kiting)套現.直到1982年,商人因爲周轉不靈,令支票輪崩潰.之後銀行高層及商人遂串謀以虛假借貸,掩飾因支票輪造成的虧損.最後因虧損太大,無法再掩飾落去,結果海托面臨結業邊緣,也揭開了海外信托銀行事件的序幕. 1985年6月6日,海外信託銀行高層突然宣佈,海外信托銀行因爲假帳引起嚴重資金周轉不靈,及資不抵債而面臨倒閉.當時的政府恐怕海外信託銀行的倒閉會動搖市民及投資者對本地銀行業的信心,下令海外信託銀行暫時停業.同年6月7日,立法局召開特別會議,三讀通過特別法例,由政府動用三十億元外匯基金接管海外信托銀行,當時海外信託銀行的壞帳高達8950萬美元(即近7億港元).政府又隨即委任新董事局入主海外信托銀行.2日後,海託恢復正常營業. 政府在注資海托的同時,亦委派了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及聘請專業會計師,徹查海外信託銀行倒閉的原因.1986年3月,政府要求香港廉政公署聯同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組成30人的聯合專案小組,加上專業會計師,在灣仔的海外信託銀行大廈六樓的海外信託銀行總部銀行高層辦公室,展開長達14個月的深入調查.案件於1987年5月中審結,涉案人士被判入獄2至6年不等。 本事件令該銀行的創辦人兼本港著名銀行家曹耀先生的一生心血付諸流水.幸好我在早期已離開該行,不受本事件牽涉. 政府出售海托與海托幷入星展 : 1993年7月,政府以44.57億港元出售.於1985年6月接管的海外信托銀行予國浩集團附屬的道亨銀行. 星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於2001年4月向香港的國浩集團收購了香港的道亨銀行集團,包括旗下的道亨銀行及海外信托銀行.2003年7月21日,星展集團宣佈道亨銀行,海外信託銀行及DBS廣安銀行完成合幷,並改名為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海託這個名稱從此就成為歷史. 港府于6月6日晚通過接管海托銀行,約須注入20億港元的資金,以保障存戶利益,防止了危機擴大到銀行業。 海托所控的工商銀行于1987年售予大新銀行. 海托的新董事局,由金融司委派的金融專家負責重組.據查,被接管的1985年,海托已虧損28.66 億港元,1986 年度虧損2.29 億港元,累計虧損30.95 億港元. 1988 年,海托開始扭虧爲盈,因爲有出售恒隆的先例,先後有八九家銀行向港府表示收購意向.鑒于國浩收購恒隆後表現不俗,港府决定將海托售予國浩集團,售價是44.5億港元. 國浩購得海托,加上原來的道亨,恒隆,實力大增,一躍成爲資産總值排第五位的大銀行. 到1992年,海托盈利3.52億港元,積累虧損已减至18億港元.依此良好勢頭,數年後便有出頭之日. 港府先後兩次動用外匯基金巨款收購問題銀行,代價不菲,但有效地遏制住即將發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未釀成大灾.從這點看,付出的代價完全值得.若事態擴大,全港造成的損失,要以千億元計算! 海托震蕩雖未造成全港範圍的大灾難,但不祥之兆頻頻出現.市面傳言,嘉華銀行虧空存戶存款,貸款出現呆帳.結果,一些不明真相的存戶,急惶惶跑到嘉華提取存款。 嘉華即向匯豐銀行與中銀集團求援.1985年6月17日,即海托事件發 生後的 11 天,匯豐與中銀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嘉華銀行,擠提平息,未釀成風潮. 嘉華系香港老牌華資銀行,成立于1925年初.1980 年上市. 嘉華在匯豐,中銀的支持下,化險爲夷.豈料到1985年12月,新加坡泛電集團財政危機及其大股東馬華公會會長陳群川被捕的消息傳出,剛剛恢復元氣的嘉華一下子陷入困境,嘉華在停牌前貸給新馬財團款項15億港元占嘉華總貸款29億港元的50%以上,其中給陳群川的貸款3.5 億港元.嘉華的流動資金及儲備5.5億港元,而估算壞帳在6.5億港元以上.上一次,嘉華財政困難,基本屬空穴來風,而這次,却有真憑實據.嘉華董事局一等莫展,唯有投靠易幟. 由于己有兩例港府動用外匯基金接管恒隆,海托的典範,嘉華事件結果未釀成擠提風潮.在處理嘉華問題上,港府免除了直接接管這個環節,而是 從中做媒,讓第三者進行收購. 1986年3月9日,中信與嘉華達成資本重組及發行新股的協議,重估嘉華的壞帳及呆帳,大幅注銷原有股本,中信以3.5億港元購入嘉華92%新股.根據中信與港府的協議,嘉華的壞帳由外匯基金保證. 完成收購後,嘉華成爲中資中信的直屬銀行.董事局大換血後,于6月27日恢復挂牌. “嘉華模式” 爲港府處理問題銀行提供了新鮮經驗。風險由港府承擔收購方只管做大贏家. 1985年 6月6日,海托事件發生的當夜,港府即宣布接管海外信托銀行.海托附屬的工商銀行無妄受累,亦一鍋端被港府接管. 大新銀行提出收購工商,結果大新銀行如願以償.大新爲非上市公司,作風較保守,故在歷次銀行危機中受累較輕. 大新以5.3億港元收購工商. 幷入大新銀行,改名爲大新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大新金融不惜攤薄股權,積極尋求與海外大財團合作.1988年9月,日本三井信托銀行參與合作,購入大新20%股權.三井是世界第 14 大銀行,有三井爲後盾,大新信譽大增. 存貸比率58%. 80年代間,中小銀行頻頻發生問題,一般存貸比率都不敢超逾54%以上.這是個極簡單的常識.盈利與存貸比享有直接關係,存貸比率高雖能增加盈利,但風險亦大.大新之所以敢這樣做,是有日資做後盾.相比下,東亞存貸比率45%,永隆35%,就要保守得多. 日資加盟,大新如虎添翼,下一步計劃,是收購老字號永安銀行. 永安銀行成立于1931年,創辦人爲赫赫有名的永安公司開山鼻祖郭泉,總行設在中環德輔道中.1966 年,郭泉仙逝,第二代尚能“永安”,到第三代便難以“安守祖業”. 海托震蕩,波及華資小銀行,永安地位岌岌可危.在這種情况下,郭氏家族接受恒生的注資重整.恒生控有永安50.3%股權,永安實際上成爲恒生的附屬銀行. 恒生最終扮演了紅娘角色,待永安扭虧爲盈後將股權協議售予大新金融.1993年1月永安正式歸于大新旗下.大新在香港的分行增至53間,以分行網計,在華資銀行中名列亞軍,排東亞之後.在香港華資銀行多灾多難的年間,大新是少有的得以迅速發展的銀行之一. 華資銀行的未來路向,是一定要找一個‘大靠山’才能够在香港生存. 1978年,港府取消實行了10多年的限制,允許外資在港注册銀行或設立分行.外資銀行雖實力雄厚,但缺乏地利.于是,收購當地銀行或與當地銀行合股,成爲一條捷徑,可利用當地銀行原有網點及客戶,迅速開展業務. 阿行 (阿拉伯銀行) 收購的是新鴻基銀行. 1982年獲得銀行牌照,改名爲新鴻基銀行’ 1983年.9月27日,港府接管清債無力的恒隆銀行.. 1986年3月27日,港府宣布“行政接管”友聯銀行. 收購友聯是招商局多元化經營的重要一步棋.與中信收購嘉華一樣,大獲成功. 80 年代是僑資銀行來港開拓業務的新熱潮.收購與參股是它們開拓的有效途徑.大獲成功者,數大馬的郭氏家族與印尼的林氏家族. 郭令燦所控的國浩集團全資擁有道.在海托震蕩後,國浩後先購得兩間問題銀行--恒隆與海托.跨入華資大銀行之列. 林氏家族亦是香港銀行危機的大贏家 港府于1986年9月8日突然宣布接管康年銀行,將動用外匯基金,由渣打銀行協助銀監專員管理康年.銀監專員稱,有數間銀行有意收購康年,只是價錢未談妥. 這次港府接管康年非常短暫.10月10日,港府及渣打選定第一太平實業爲收購方,從14日起接管,到 1987 年 1月 15 日完成收購. 80年代的銀行危機,香港注册的華資銀行幾乎全軍盡沒.27間華資銀行,或易幟,或接受外資大銀行參股.只剩下永隆等三四家保持完全獨立.永隆銀行爲伍宜孫家族擁有,作風一貫穩健.華資銀行紛紛落馬,永隆愈加 謹小慎微,存貸比率一直維持在 40%以下。風險小,盈利亦小.就這一點,注定永隆難成大氣候. 80 年代,香港金融業大分化,大組合,充分暴露出家族性,小型化銀行的弱點,亦是優勝劣汰競爭規律的無情體現.這對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來說,無疑又是一件好事. 面對連續發生的一系列倒閉和醜聞,香港政府當局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于是成立了特別小組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銀行監管制度。經過一系列的改革和立法措施,香港逐漸建立了一個相對完善的銀行監管制度。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舉措: 1.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簡稱HKMA)成立:1983年,香港金融管理局成立,取代了原來的銀行業監理專員,成爲香港的銀行業監管機構。HKMA負責監管和管理香港的銀行業務,確保銀行的穩定運作,幷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2. 銀行業法規和準則的制定:香港政府通過立法和制定準則來規範銀行的經營行爲。其中包括《銀行條例》(Banking Ordinance)、《香港金融管理局條例》(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Ordinance)等法規,以及《銀行業監管準則》(Supervisory Policy Manual)等準則文件。這些法規和準則規定了銀行的資本充足要求、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等方面的要求。 3. 風險管理和資本充足要求:爲了確保銀行具備足够的資本來抵禦風險和保障存款人的利益,香港引入了國際上通用的風險管理和資本充足要求。這包括采用巴塞爾協議規定的風險權重和資本充足率標準,以確保銀行在面對風險時有足够的資本儲備。 4. 監管和檢查:HKMA定期進行銀行的監管和檢查,確保銀行符合法規和準則的要求,監測銀行的風險狀况,幷及時采取措施應對潜在的風險。HKMA還定期發布監管指引,向銀行提供指導和建議。 5. 跨境合作和信息交流:香港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和監管機構之間建立了廣泛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這包括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BCBS)等國際機構的合作,以及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監管機構的雙邊合作。通過這些合作機制,香港可以及時獲取國際金融業務的最新發展和監管經驗,提高自身的監管水平。 1991年7月 國際商業信貸銀行被發現嚴重虧損後,被英倫銀行接管,而香港國商銀行因母公司問題,被政府指令停業,幷證實財務出現問題,最終清盤收場,連累其他外資銀行一度出現擠提; 7月17日 當時具中東背景的港基銀行,和道亨銀行擠提,外匯基金向市場注資,局面得到控制; 8月7日及9日 萬國寶通銀行和渣打銀行受謠言影響,也分別發生擠提。在政府和同業幫助下擠提事件很快平息; 1997年11月 港基國際銀行因亞洲金融風暴出現擠提,在政府、金管局、匯豐、渣打及中銀表態支持下,事件一日後平息; 1999年 香港國商銀行正式發放所有清盤後利息,香港存戶最終全數取回100%存款; 2006年 政府推出存款保障計劃,旨在爲存款人提供保障,如存保計劃的成員銀行倒閉,無論個人或公司存戶,均可獲高達10萬港元的補償; 2008年9月 東亞銀行被人刻意造謠,傳出現財政困難及將被政府接管,導致總行及多間分行一度出現擠提,最後由時任主席李國寶出面澄清及闢謠,事件隨後逐漸平息; 2011年 政府優化存款保障計劃。如存保計劃的成員銀行倒閉,無論個人或公司存戶,均可獲高達50萬港元的補償。 總體來說,香港的銀行監管制度在過去幾十年中得到了顯著的改善和完善。通過建立獨立的監管機構、制定法規和準則、加强風險管理和資本充足要求,以及與國際機構和其他監管機構的合作,香港能够更好地監管銀行業務,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然而,監管制度的完善是一個不斷進行的過程,香港政府和監管機構仍然需要密切關注和應對新出現的風險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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